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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2期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公开出租

· 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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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交易信息 > 国有产权 > 003006001
2024年第2期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公开出租
信息发布时间:2024-01-10 00:00:00来源:常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2024-01原文链接http://ggzy.xzsp.changzhou.gov.cn/czggzyweb/WebbuilderMIS/RedirectPage/RedirectPage.jspx?locationurl=http://ggzy.xzsp.changzhou.gov.cn&infoid=26006110-d32d-4db2-a760-d94cd9ac4209
实物资产
重要提示: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changzhou.gov.cn/)的 《竞价交易规则》、《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发布单位: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标的名称常州工学院辽河路校区(常州市新北区辽河路666号)校内菁园商业区A20标段编号3204012024142996002
挂牌起始日期2024-01-10挂牌截止日期2024-01-17 9: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7个自然日为一个周期延牌
一、标的概况
标的基本情况标的坐落常州工学院辽河路校区(常州市新北区辽河路666号)校内菁园商业区A20
标的类型
所在层数
租赁面积约(㎡)36.0
租赁期限(年)3.0
装修期限
标的状态空置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评估情况评估机构
评估基准日
评估价(元)
其他事项说明(一)招租标的不含原承租方的装修或配备;
(二)房屋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本公告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三)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承租方应接受该标的现状(如:未取得房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书》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出租方概况
出租方承诺我方现委托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常州工学院
注册地址常州市辽河路666号
出租行为批准出租方决策文件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常州市财政局
批准文件名称常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审批表
三、承租方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一)承租方必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二)承租方为单位的,必须具备合法的经营手续、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三)不符合条件参加报名的,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来源合法;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房地产不用于非法活动等。
承租相关要求租金底价(元)246600.00
租金支付方式及期限(一)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合同签订前一次性支付)
(二)承租方按合同约定将首期租金、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支付全部款项后,出租方开具租金收款凭证。
承租押金(元)成交价的50%(合同签订前一次性支付)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限制经营项目:仅限现场加工的饮品(不得用明火、不得出售豆浆);其他承租要求: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2.承租方不得在经营场所以外任何地方摆摊设点,且须保证经营场所周边卫生工作整洁有序(门前三包)。3.承租方必须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行业管理相关规定,负责管理用工并承担他们的工资、福利及人身伤亡事故赔偿等一切费用。4.承租方需承担承租过程产生的水电费(水4.40元/吨、电0.70元/度,预付费)。5.承租方自行承担房屋装修及经营所需设备添置,合同结束,承租方须无条件撤场并自行处理添置设备,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6.承租方装修、装饰方案需经出租方同意方可实施,不得随意搭建、开门开窗、私拉乱拉电源、水源。7.承租方不得进行充值卡、优惠卡、代币券或实行会员制等预收费业务。8.一家企业只能投标一个同类项目。9.承租人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10.承租方需服从行业主管部门及出租方日常监管考核,经营品种、价格需经出租方审核同意方可实施,不得超范围经营。11.该经营项目非唯一同类型项目,出租方有权根据需要调整同类型项目经营单位数量,承租方不得以此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书》或赔偿责任。12.招租标的如尚未取得房产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承租人应接受该标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书》或赔偿责任。13.承租人不交付或不足额交付租金达一个月以上,出租人有权采取停电停水措施。
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保证金金额(元)73980.00
保证金交纳期限2024年01月17日 9时00分前按系统提示缴纳,禁止以其它方式缴纳及第三方代缴保证金。
处置方式(一)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由出租方确认其合同签署并租金缴纳后退取保证金(不计利息)。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
(二)如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1、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形成竞价后,各意向承租方均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造成标的流标的;
2、成交后,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书》的;
3、成交后,承租方不支付或者未按期支付首期租金、承租押金及佣金的。
(三)承租方出现上述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易中心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招租标的,该标的可再次招租,如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出租方有权要求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
标的交割(一)竞价成交后,承租方须在出租方通知的时间内至出租方处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书》,并提交以下资料:
1、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已签字的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出租方要求的其他资料;
4、如意向承租方为其他类型的,应报送上述相对应的材料。
提交资料须与报名时的资料一致,否则由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本次招租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出租方不保证房屋及附属的设施、设备的完好,交付房屋时如含装修部分,承租方不需使用的,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由承租方自行拆除,费用自理;
(三)出租方已承诺在《房屋租赁合同书》规定的租赁起算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因承租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四)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前,若因招租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意向承租方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意向承租方不得向中心主张除退取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出租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中心无关,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中心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五)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完全接受《房屋租赁合同书》中的条款(仅适用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四、申请程序及相关事项
申请程序现场展示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内自行察看标的
报名时间2024年01月10日 至 2024年01月17日 9时00分
报名手续(一)意向承租方应在2024年01月17日 9时00分前登录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xzsp.changzhou.gov.cn/),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报名、保证金缴纳等手续,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需上传相关材料。由出租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方可缴纳保证金,为保证意向承租方报名材料资审及保证金顺利缴纳,报名材料提前上传,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意向承租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承租方的自身行为;
(三)意向承租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本中心不提供竞价场所。
交易方式(一)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公告要求报名并进行网络报价的,经委托方或相关部门审定后确定承租方,按照公告底价与承租方网络报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
(二)如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公告要求报名并进行网络竞价的,按照网络竞价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但涉及原承租方报名的,当竞价达到招租底价的150%时,竞价停止,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具有优先承租权;当竞价达到招租底价的150%且原承租方已放弃竞价的,根据价高者得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适用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竞价安排注意事项

(一)请意向承租方按公告要求进行网络竞价(报价),逾期视为放弃承租资格;

(二)意向承租方如对标的相关情况有疑义,请于公示期内自行联系出租方。

竞价方式加价竞价增价幅度5000.00元
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01月17日 14:00到2024年01月18日 14:00延时竞价周期60秒
服务费
附件下载
联系方式标的咨询0519-85588172
技术支持0519-85588122
客服电话400-998-0000
出租方咨询88510225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日时间
单位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1-1号楼620室
其他
12320400467298656D-3
3204012024142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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