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BZQC2025CG063号
二、项目名称
亳州三中凌志楼、博学楼教室及走廊等窗户改造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华运天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金寨南路瑞康家园3栋二单元604
成交金额:柒拾陆万捌仟捌佰元整(768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亳州三中凌志楼、博学楼教室及走廊等窗户改造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二次) 施工范围:亳州三中凌志楼、博学楼教室及走廊等窗户改造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窗户及配套更换、防盗窗安装、防盗窗拆除及恢复安装、楼梯扶手更换等,面积约2060平方米,楼梯扶手约150米。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廖圣梅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皖 234232308293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良、白芳立、王传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取费用61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招标(采购)日期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公告2025年7月2日
3.开标日期:2025年7月9日
4.资格能力条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证书编号:D234978070
5.业绩:/
6.信誉(荣誉获奖):/
7.项目负责人: 廖圣梅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5年7月21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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