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共享学习空间建设项目废标暨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YKXXTX-G1103)
图书馆共享学习空间建设项目实质性响应投标供应商不足,因此废标,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图书馆共享学习空间建设项目 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部 ,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2建设地点: 湖北 省(市) 武汉 市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改造某部图书馆三楼东侧,总面积约475㎡。①原有室内天花板吊顶、地板、墙面等拆除。②地面防潮处理,铺设陶瓷静电地板。③对场地区域重新划分做墙体,玻璃隔墙、定制房门,部分墙面刷乳胶漆。④安装轻钢龙骨石膏天花板吊顶。⑥移动触控智慧大屏,⑦空调按需改造出风口,定制学习桌椅。⑧安装开关插座面板、安装护眼灯具、安装窗帘、各系统辅材及安装调试。⑨局域网布线、强弱电综合布线及信息面板。⑩场地清理保洁等工作。
招标控制价:579815.90元
2.4计划工期: 60个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6其他
质量要求: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保修要求: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04月23日修订)执行。
保密要求: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截至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小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股东之间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4投标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5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6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额30万元以上的室内装饰装修建设施工项目(有效合同以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甲方的接收文件,同时须提供至少一张合同履行发票或银行收款凭证)。
3.7各岗位人员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2)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或以上资格;
(3)安全员具有有效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施工项目部上述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或无在建承诺书,并对真实性负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5年第20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上述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超过60周岁。
申请人应确保拟派驻的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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