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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广州市越秀区大华街豆腐寮19号110房

· 2025-02-10
广州市越秀区大华街豆腐寮19号110房
出租标的
广州市越秀区大华街豆腐寮19号110房
出租委托方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洪桥街道办事处
信息公告次数
1
起始日期
2025-02-10
截止日期
2025-02-21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洪桥街道办事处
出租标的情况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标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大华街豆腐寮19号110房
出租面积20平方米
出租用途住宅
出租期限3年
免租期限
配套设施按现状出租。
租金挂牌价格首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900.00元,租金递增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结算,承租方将首月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费用一般为3个月租金)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此后,每月租金于当月的5日前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以最终签订的租赁版本为准)。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原承租方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原租赁合同期限:至
年月日止
使用人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交易方式
现场一次报价 《现场一次性报价实施办法》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A.不变更挂牌条件,在首次挂牌的当年内继续重新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出租行为的批准情况
监督单位名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洪桥街道办事处
批复文件名称:/
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广州市内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续存的法人组织,且法定代表人的年龄须在18至60周岁内(含18周岁和60周岁),具体年龄界定依据本项目现场报名的截止日期为准。本项目不接受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报名。2、意向承租方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支付能力。3、意向承租方如为出租方管理物业的承租方(含已退租者),必须是在合同期内遵守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租金、服从出租方管理、无欠租记录和租赁合同纠纷,否则一经查出不得参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5、本项目的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2,700.00元。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内凭交易保证金的转账证明到本公司(广州市越秀区万福路128号一楼)办理现场报名登记手续。交易保证金以挂牌公告期截止当天24:00前达账为有效(注意事项详见交易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的设置、以及违约处理)。收款账户名称:广州市越秀公有物业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广州德政中路支行;账号:3602 0037 1920 0723 844
履约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将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详见附件: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2、出租标的出租用途为住宅,不能用作集体宿舍、物流、仓库、旅业、棋牌室、酒吧、会所、网吧、保健、沐足、餐饮业、食品加工场所、教育托管服务等特种行业。
其他披露事项
1、出租方对出租标的按照现有质量、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2、承租方承租非住宅用途物业的,须依法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消防、卫生安全等手续),应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由出租方协助提供。在办理证照期间须按本合同约定依时缴交租金,不得以是否能够办理经营证照为由拒交租金或向出租方、广州市越秀公有物业租赁服务有限公司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3、租赁合同期内,承租方须承担并按时支付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和其他因使用出租标的所产生的有关费用。4、出租标的按现状出租。出租标的单间,有卫生间,没有厨房。房屋有轻微漏水情况出现,出租方不负责出资修缮,需由承租方自行出资维修。5、本次出租项目不提供现场看标的服务以及标的实景图片。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对出租物业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承租及承租物业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出租方及广州市越秀公有物业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特别事项说明
1、凡参与网络竞价的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在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注册网上账号,账号实名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注册网址:http://gz.gemas.com.cn),无账号将无法参与竞价活动。2、已受理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在通过资格审核后方能参与本项目的竞价活动。3、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租方,广州市越秀公有物业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将另行通知组织标的现场展示和竞价活动。4、通过竞价或评审等方式确认成交方后,即视为本项目已确认成交,成交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由出租方与成交方签订租赁合同。广州市越秀公有物业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于成交之日在成交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扣付交易服务费(交易项目确认的月租金成交价×12个月×4%),同时将成交情况以《成交通知书》的方式通知出租方与成交方。5、如因出租方原因无法与成交方签订租赁合同,出租方应以书面形式,向成交方及广州市越秀公有物业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终止交易的书面文件。为此,出租方同意广州市越秀公有物业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将成交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计息退还给承租方,广州市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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