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东省能源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创新广场F座1801室办公室装修及15层办公室部分功能区改造装修工程(第二次招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中标人名称:西安元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元):***
广东省能源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创新广场F座1801室办公室装修及15层办公室部分功能区改造装修工程(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24-2420N2348723)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广东省能源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创新广场F座1801室办公室装修及15层办公室部分功能区改造装修工程(第二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省能源集团新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招标投标活动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广东省能源集团新疆有限公司1801室及15层部分办公室改造装修工程。
(二)招标范围:
广东省能源集团新疆有限公司1801室及15层部分办公室改造装修工程的设计图纸、设备(办公、机电)主材及辅材材料采购、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办公家具及多媒体设备(含网络设备)的采购等,开展验收、技术支持和服务、办理各项相关手续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服务等全过程服务的总承包。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本项目移交前必须满足业主的整体办公功能及相关部门的验收要求。
(具体范围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三)工期要求:设计、采购及施⼯等的总⼯期不超过3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投标人须具有的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方若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资质证书的,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
3.3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专业类别建筑工程)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方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担的类似项目中无重大质量问题、无严重违约记录,且未被政府、集团公司等列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名单或其他黑名单。(由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
3.7 投标方没有处在责令停业整顿,资产未处在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由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
3.8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由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
3.9 投标人未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级、二级平台企业级和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的,包括处于“黑名单或灰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由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
3.10 投标方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必须至少有3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200㎡及以上或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200㎡及以上或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页、显示合同规模或金额页、签署页等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