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天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全南县农业农村局全南县第三次全县土壤普查(成果报告汇总与编写专题、土壤类型图更新、图件、数据库构建)国内服务分散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TZ2024-QN-G001)(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电子化公开招标的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GZTZ2024-QN-G001
二、项目名称:
全南县第三次全县土壤普查(成果报告汇总与编写专题、土壤类型图更新、图件、数据库构建)服务项目(国内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西省中核测绘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人:黄 伟
供应商联系电话:15970477245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艾溪湖一路 618号国亿科技园五楼
中标(成交)金额(元)(%):20985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全南县第三次全县土壤普查项目-成果报告汇总与编写 | 全面审核全南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过程中形成的基础数据、过程数据和成果数据,形成普查数据资料(或土壤三普数据集),建立土壤三普数据库(数据集);等 | 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县级成果编制及验收导引》意见的函等文件的要求标准。 | 在规定的时间内(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上级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 严格遵循并符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修订版)》、《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成果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3】19 号)、《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成果形成方法及验收标准>意见的函》等 |
全南县第三次全县土壤普查项目-专题 | 全面审核全南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过程中形成的基础数据、过程数据和成果数据,形成普查数据资料(或土壤三普数据集),建立土壤三普数据库(数据集);等 | 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县级成果编制及验收导引》意见的函等文件的要求标准。 | 在规定的时间内(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上级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 严格遵循并符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修订版)》、《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成果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3】19 号)、《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成果形成方法及验收标准>意见的函》等 |
全南县第三次全县土壤普查项目-土壤类型图更新、图件 | 全面审核全南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过程中形成的基础数据、过程数据和成果数据,形成普查数据资料(或土壤三普数据集),建立土壤三普数据库(数据集);等 | 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县级成果编制及验收导引》意见的函等文件的要求标准。 | 在规定的时间内(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上级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 严格遵循并符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修订版)》、《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成果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3】19 号)、《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成果形成方法及验收标准>意见的函》等 |
全南县第三次全县土壤普查项目-数据库构建 | 全面审核全南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过程中形成的基础数据、过程数据和成果数据,形成普查数据资料(或土壤三普数据集),建立土壤三普数据库(数据集);等 | 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县级成果编制及验收导引》意见的函等文件的要求标准。 | 在规定的时间内(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上级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 严格遵循并符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修订版)》、《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成果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3】19 号)、《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成果形成方法及验收标准>意见的函》等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曾敏华,宋敏丽,林艳,黄雪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30084.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黄雪明(组长)、曾敏华、林艳 、宋敏丽、曾其华(采购人代表)。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即:当成交金额≤100万时,按1.8%收取;当100<成交金额≤500万时,按1.1%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30084元。3、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5.02分。4、本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各相关当事人对成交结 果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起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5、监管单位信息:名称:全南县财政局财政监督与政府采购监管股,地址:全南县金龙大道27号四楼财政监督与政府采购监管股,电话:0797-2608927,邮箱:2981068748@qq.com。6、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凭中标通知书等资料发起线上融资申请,具体操作规程将按照赣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赣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工作的通知》(赣市财购字[2022]20 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全南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全南县金龙大道
联系方式: 07972608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赣州天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全南县站前路国际商贸城锦绣豪庭A栋202
联系方式: 0797-26683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艺华
电话: 07972668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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