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原地改扩建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安排42750万元,其余医院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兴宁路57号。
建设规模:约10.5万平方米。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90.2918万元,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工期必须满足业主要求。
招标范围:医疗综合楼检验科、实验室装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4其他: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该项目重新招标。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07月20日17:00分止(北京时间),至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西校区C栋8楼】获取并购买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获取费用500元/套,获取并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如下: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接受网上报名,上述资料扫描件传至492876580@qq.com。
5.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5.1金额:人民币 6 万元整。
5.2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应将投标保证金由企业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指定账号。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08 月 02 日14时00分,递交地点为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西校区C栋8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7. 招标公告发布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网站发布招标公告上发布。
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8. 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
联系地址:鄞州区兴宁路57号
联系人:毛工、徐工
联系电话:0574-8701881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西校区C栋8楼
联系人:钱旦、胡佳东、王吉
联系电话:0574-87585921、13105576984
邮箱:37550117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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