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新昌路幼儿园新建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来安县新昌路幼儿园新建项目 | ||
项目编号 | czlagc202402-003 | ||
招标人 | 名称 | 来安县示范幼儿园 | |
地址 | 滁州市来安县新安镇塔山中路 54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丽 : 13955025487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来安永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来安县双创产业园 A座3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郝晓敏、易永婷: 19955028211、18225756616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 2 4 年 2 月 28 日 08时 0 0 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福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叁 级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
投标价 ( 元 ) | 大写: 壹仟玖佰贰拾陆万玖仟肆佰伍拾陆元肆角壹分 小写: ?19269456.41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 | 姓名 | 邵铁军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 ( 建筑工程 )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皖 234192014024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300个 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铭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贰 级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
投标价 ( 元 ) | 大写: 壹仟玖佰贰拾柒万壹仟零捌拾壹元贰角柒分 小写: ?19271081.27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 | 姓名 | 吴格稳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 ( 建筑工程 )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皖 234212126110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300个 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圣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贰 级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
投标价 ( 元 )/ 费率( % ) | 大写: 壹仟玖佰贰拾柒万壹仟玖佰叁拾玖元壹角陆分 小写: ?19271939.16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 | 姓名 | 徐孝敬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 ( 建筑工程 )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皖 234222209219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300个 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公示时间 | 202 4 年 3 月 1 日 -202 4 年 3 月 4 日 公示发布次日起 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按照滁公管【 2022】5号《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服务费报价要求和说明收费标准收费,以最高限价为基数计算。 | ||
招标代理费 | 代理费: 56000 元 , 专家评审费: 5550 元。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 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材料递交至来安永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来安县双创产业园 A座301室,联系人:易永婷,联系电话:18225756616。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 ,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监督股,地址: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5楼 ,联系人:孙刚,联系电话:0550-5621650。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3)提起投诉日期; (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 1、 评标情况一览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
文章推荐:
平山街道建设路33号(原11号蔓莎)一楼门店及仓库成交结果公示
涿州文化产业综合项目a01地块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暂估项精装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涿州市][中标候选人公示]g1306812400042001涿州文化产业综合项目a01地块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暂估项精装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