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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黄埔区丰乐北路五号地块

· 2024-02-05
  • 地 址:

    广州市黄埔区丰乐北路乌沙岗、高沙地

  • 项目编号:

    GZ2024DG200348

  • 出租底价12:

    元/月/每平方米

  • 面积:

    2309.6 ㎡

  • 截止时间:

    2024-02-22

  • 租期到期时间:

    2024-12-31

  • 出租用途:

    其他

  • 其他说明:

    工业用地(不得存放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作为三合一、二合一场所。承租方依法经营,不得擅自整体转租。)

  • 特 色:

    交通便利

  • 公告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方阶段,须办理线上报名。
        期待您的参与!报名指引
    温馨提示:
    意向方请务必遵照广州产权交易所(http://www.gemas.com.cn)的指引文件要求,了解标的情况、交易与资格条件、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报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因未全面了解相关信息,将可能出现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情形,请审慎。
    意向方在注册广州产权交易所用户时所生成的账号作为有效联系方式,将用于接收广州产权交易所推送的各类通知。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以此账号作为主要联系方式向意向方发送交易资格、竞价须知等通知公告(通知以系统为准)。请意向方务必及时关注。
    出租标的信息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出租底价元/月/每平方米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价格说明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支付方式详见合同
    资产来源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标的所在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丰乐北路乌沙岗、高沙地标的所在区域黄埔区
    出租类别出租用途
    出租面积(总面积) 2309.6 平方米 租期到期时间 2024-12-31
    免租期限无免租期。
    特色交通便利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占用租赁期情况原租赁期满
    是否涉及优先权是。如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权,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挂牌开始日期2024-02-05挂牌公告期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看样事项
    组织交易方式1.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交易条件
    1.承租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如涉及委托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交易合同。

    2.承租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 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0.5%收取。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承租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本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3.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
    5.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当日向出租方支付租赁保证金(1个月租金)。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不允许
    诚意金交纳规则
    是否收取诚意金
    诚意金收取方案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60000.00元。
    诚意金金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诚意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
    诚意金交纳账号收款单位: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30204357033937,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保证内容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处置方法
    (1)意向承租方须在项目公告期内缴纳诚意金,公告期结束后,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审核的,其所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项目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不通过资格审核的,其所缴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于资格审核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2)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3)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4)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由本所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合同项下保证金的一部分,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另行向出租方支付。如交易保证金余额高于合同保证金,则余下部分由本所于收到出租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www.gemas.com.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
    2.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信誉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不良记录和债务纠纷。所有目前(或曾经恶意)拖欠出租方或出租方关联企业租金、水电费、税费及有关管理费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招租。
    4.意向承租方须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 (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缴纳诚意金。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2.承租方须自行完善装修报建和消防报建的所有手续,且需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出租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及因产权和房屋安全问题引起的任何责任。承租方须自行负责房屋的维修、维护,费用自理,并做好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
    3.如遇政府(或有关部门)征用收回或城中村改造及三旧物业进行整体改造或出租方自行开发,需要使用该土地时,承租方应无条件依时退出,出租方不作任何赔偿,但出租方应提前十五天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在15日内无条件搬迁完毕。
    4.出租标的权属人为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横沙股份经济联合社,本次出租为转租行为,由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已到期,现出租方对出租标的为不定期承租占用中。出租方承诺对出租标的转租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如权属人变更承租使用人的,租赁双方须终止本次交易并解除相关成交文件。承租方须自出租方通知之日起15日内退场并交还出租标的,交易双方互不追究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已付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回。意向方登记报名前须知悉并了解清楚物业权属情况,如因承租方消极办理经营证照等手续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承租方合同履约保证金后,单方解除本次交易,承租方不得提出相关异议。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出租方所有。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应提交: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2)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自然人应提交:
    (1)意向承租方身份证;
    (2)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承诺书本意向承租方承诺:
    1.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我方已知悉出租标的的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事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出租标的产生的所有风险与责任。
    3.我方信誉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不良记录和债务纠纷。没有拖欠出租方或出租方关联企业租金、水电费、税费及有关管理费。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广州市黄埔丰泽有限公司
    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广州产权交易所: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出租方同意由贵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对本出租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出租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出租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本出租方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出租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贵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联系人信息
    交易机构信息
    联系人 刘小姐、谭小姐
    联系方式 020-89160553、89160733
    附件材料
    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模板查看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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