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通知0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福安市畲族文化中心装饰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3509810902100127001)补充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1章 招标公告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修改为: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项目发布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2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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