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中药高科冬虫夏草饮片产业化项目(一期)项目已由重庆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6-500112-04-01-37376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中医药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中医药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庆中药高科冬虫夏草饮片产业化项目(一期)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北部新区大竹林组团0标准分区09-26号地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约2988万元,建筑面积约5600平方米,厂房进行适用性改造。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2988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给排水、电气、强弱电、智能化、消防、装饰、照明、空调及净化系统、冷冻库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工艺管道、配电等的安装施工,具体范围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若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内容;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1.2.1业绩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分工一致。
3.1.2.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含净化工程的机电安装工程。
若同时设置了工程造价和工程规模要求,则只须满足其中之一:
R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
□工程规模:/
3.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各联合体单位均须为持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违反本条规定,该成员及该成员参加的所有联合体的投标将被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4)联合体投标必须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单位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单位为联合体成员方。
5)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三家。
招标人: | 重庆中医药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两江新区恒山东路18号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 |
联系人: | 徐老师 | 联系人: | 王因 汪渝涛 陈莹莹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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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88602296 | 联系电话: | 023-67707246、67708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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