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和平镇乡村振兴项目——和平省级现代农业化管理中心建设装修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长兴县和平镇乡村振兴项目——和平省级现代农业化管理中心建设装修工程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目前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拟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规模:
长兴县和平镇乡村振兴项目——和平省级现代农业化管理中心建设装修工程,本次施工范围包括:本工程主要包括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室内装修、安装工程及智能化等工作内容,工程总造价约24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9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任职B类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在职职工,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已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此处任何在建合同包括限额以下的所有工程);本项目要求配备1名项目副经理,项目副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任职B类证书。
3、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并出具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三、报名时请携带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传真)、报名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副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项目负责人、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电话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22年07月25日—07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 00-5:00,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长兴县云峰大厦10楼1017室(杭州江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主任 电话:15067209672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江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工 电话:18705818508
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杭州江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长兴县和平镇招投标中心
2022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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