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通市通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宣传教育培训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奥建鑫河湾1号楼17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宣传教育培训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9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 合格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2 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必须具备安全考核B证,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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