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街与振堂路交口东南角门市新建与修缮工程
变更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_2022年10月24日 更正公告日期:_2022年10月24日
2、原公告内容: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更正为: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公告提交单位(盖章)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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