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海棠湾海岸大道综合整治工程、三亚市海棠湾湾坡路及江林路综合整治工程、三亚市海棠湾海棠南北路综合整治工程、三亚市海棠湾龙海路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亚市海棠湾海岸大道综合整治工程、三亚市海棠湾湾坡路及江林路综合整治工程、三亚市海棠湾海棠南北路综合整治工程、三亚市海棠湾龙海路综合整治工程(施工)以海棠发改审〔2024〕4号、海棠发改审〔2024〕5号、海棠发改审〔2024〕6号、海棠发改审〔2024〕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三亚海棠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三亚市海棠湾海岸大道综合整治工程、三亚市海棠湾湾坡路及江林路综合整治工程、三亚市海棠湾海棠南北路综合整治工程、三亚市海棠湾龙海路综合整治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三亚市海棠湾海岸大道综合整治工程、三亚市海棠湾湾坡路及江林路综合整治工程、三亚市海棠湾海棠南北路综合整治工程、三亚市海棠湾龙海路综合整治工程(施工):
2.1 建设地点: 三亚市海棠区。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次施工招标含三亚市海棠湾海岸大道综合整治工程、三亚市海棠湾湾坡路及江林路综合整治工程、三亚市海棠湾海棠南北路综合整治工程、三亚市海棠湾龙海路综合整治工程。1.三亚市海棠湾海岸大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设计红线面积约140715.19㎡,主要对海岸大道道路红线内的中分带,侧分带、路侧绿带、人行道及骑行道等区域进行环境整治提升。本次绿化改造面积32567.77㎡,翻新及新建铺装面积9314.04㎡,变电箱彩绘15个。2.三亚市海棠湾湾坡路及江林路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为湾坡路及江林路综合整治工程,全程约6.2公里,其中湾坡路约3.5公里,江林路约2.7公里。项目红线范围约254454.07平方米(25.45公顷),其中绿化改造面积76380.94平方米,改建铺装面积12508.37平方米。3.三亚市海棠湾海棠南北路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范围为海棠南北路(江林路至龙海路),长度约10公里,包含中分带及道路两侧(其中不包含西侧海棠河景观带已实施及待建段,不包含海岸大道以南人行道东侧外区域)。主要包含道路中分带、人行道、道路两侧绿地区域的综合整治提升。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部分铺装修复、绿化整治、基础设施完善等。4.三亚市海棠湾龙海路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范围为海棠湾龙海路(藤桥出入口至海棠北路),长度约2.8km,主要包含道路中分带、道路两侧分带绿化及人行道内侧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等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部分路面铺装修复、基础设施完善、装饰挂花及绿化整治等。
2.3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73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确定的施工范围(如有歧义,则以项目施工图纸为准)。
2.5 招标控制价(元): 23653136.28
2.6 质量要求: 合格
2.7 应用BIM技术: 不应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亚市海棠湾海岸大道综合整治工程、三亚市海棠湾湾坡路及江林路综合整治工程、三亚市海棠湾海棠南北路综合整治工程、三亚市海棠湾龙海路综合整治工程(施工):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可由牵头单位盖公章。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hainan.gov.cn/)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申请《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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