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天工资格预审公告
我公司现对马鞍山经开区食品产业园项目(EPC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投标人前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名称:马鞍山经开区食品产业园项目(EPC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改造工程
(二)招标编号:201305-2020-0241-安徽公司-ZB010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本工程包括:马鞍山经开区食品产业园项目(EPC总承包)新增地坪及5#厂房(改造部分)等所有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明细表范围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10日,竣工日期2023年01月20日。(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现场通知为准)
2.招标范围
该专业工程共一个标段。
本标段的施工区域及范围和施工内容:马鞍山经开区食品产业园项目(EPC总承包)新增地坪及5#厂房(改造部分)等所有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明细表范围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包括门窗安装、水泥砂浆楼地面、天棚吊顶、栏杆安装、洁净板安装等设计图纸及分包工程工程量清单明细表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具有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 资金要求: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以保证此项目施工期各节点的资金投入;
3. 业绩要求:类似(规模)工程业绩;
4. 投标人须是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的合格分包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投标人需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履约能力交流鉴定,经鉴定合格方可参与投标,交流内容涉及履约、技术质量、安全、财务、法律诉讼等方面内容;
7. 信誉要求:良好;
8. 其他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五)资格预审相关文件的获取方式
投标人登录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以下简称采购平台)系统后自行下载资格预审相关文件,按要求在申请截止时间前编制并递交(通过附件上传)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六)资格审查文件的评审
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未列入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或失信个人名单;
2.投标人企业资质须与上述要求相符;
3.与我公司不存在法律诉讼;
4.参加本工程资格审查申请的申请人代表,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须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近三年内发生安全事故、重大质量及环境污染事件的;
2)影响招标人企业声誉,对招标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七)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1000元及投标保证金/元以单位名义现汇分别缴纳至招标人财务账户,并将银行转账回执单作为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附件上传至五矿采购平台,未缴纳的将不能参与资格审查。
招标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12001785600052501895
开户行: 建行天津滨海临空支行
退还联系人:储程鹏 联系电话:17320027503
2)汇款时请注明所参与投标项目的公司简称、招标名称、投标保证金(或标书费)和招标编码,例如:华南+招标名称(可缩写)+标书费或投标保证金+招标编码(银行字数如受限,可缩短招标名称,其余不可缩短),如按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附相关证明资料,如有债权质押的投标人,需说明具体质押情况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标书费不予退还,投标人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分包招标文件约定的退还时间内(一般在中标结果公示后1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给财务共享提单完成后,财务共享中心直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履约保证金缴纳完毕后7日内无息退还。
3.有下列行为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收到招标文件,不参加投标的;
2)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放弃中标资格的或者要求更改中标条件的;
3)中标单位进场后,提出与原工程及服务招标文件规定实质性条款不符的;
4)不符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况。
(八)资格预审完成后,预审合格的投标人通过采购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下载招标文件。资格预审通过后,放弃投标资格的,列入限制投标人名单,禁止3/6个月在中国五矿采购平台参加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
(九)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 10 月 14 日上午9时(以五矿采购平台最终时间为准)。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张 黎 联系电话:13662037696
电子邮箱:zczx@ctmcc.com.cn
招标人: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日 期:2022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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