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溪街道白莲桥村文化礼堂家宴中心装修工程(不见面开标)
发包公告
本发包项目为画溪街道白莲桥村文化礼堂家宴中心装修工程,目前已经核准建设,并已具备发包条件,发包人为长兴县画溪街道白莲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为补助+自筹;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为湖州华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拟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本次发包实行资格后审。
一、建设规模及发包范围
本项目画溪街道白莲桥村文化礼堂家宴中心装修工程,建筑规模:地上一层。建筑檐高:7.6米。建筑占地面积:96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63.1平方米。结构类别:本工程为框架结构。建筑类别:单层公共建筑(消防),11.950m(规划),设计建筑面积:747.14平方米;占地面积:267.72平方米;主要包括室内装修、强弱电安装、消防电安装、室内给排水、防雷接地、设备购安(包括舞台大屏、音响、氛围灯、空调、网络及监控等)、室外道路硬化、室外给排水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发包文件及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电子版图纸)。本项目估算造价约170万元。
二、计划工期:60日历天
三、质量目标: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承包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承包申请人
1、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地在长兴县范围内(以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为准)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具有注册在承包申请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B 类证书。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承包。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成交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承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且已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此处任何在建合同包括限额以下的所有工程)。
(三)其他
1、承包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2、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发包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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