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改造装修项目招标公告(非必招项目)
1.招标条件
舟山市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改造装修项目已/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舟山市政务服务办公室,招标人为舟山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舟山市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改造装修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舟山市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改造装修项目。工程地点为舟山市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装修工程。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装修工程。本次招标控制价193.1831万元 。下浮率区间: 4%-6%(间隔0.2%) 。
2.3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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