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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山海洋金融小镇游客服务中心、小镇客厅及配套工程(重发)施工招标公告

· 2022-09-19
1. 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 梅山海洋金融小镇游客服务中心、小镇客厅及配套工程

招标人: 宁波梅山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 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 100%.

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宁波梅山物流产业聚集区 。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 对原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梅星三创中心(一期) 1号楼一楼部分区域及四楼部分区域进行展陈及装修改造施工。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展陈及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及配套工程的施工及保修,包括装修装饰施工、水电及暖通设施改造、软件开发制作、智能化及导览系统的采购安装及试运行(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数: 1 个。

招标控制 价: 1692073 元。

计划工期: 75 日历天。

质量要求 :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文明施工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 ①、②资质或①、③资质,或由上述要求的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①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② 由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企业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展览工程企业水平证书(三级及以上水平);

③ 由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等级证书(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水平证书(三级及以上水平)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的 贰级建造师 执业资格及以上资格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类证书。

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拟派项目经理在 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3其他:

( 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若中标后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登记 备案 。

( 2)投标人(指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按浙江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要求完成录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完成录入)。

( 3)投标人(指联合体牵头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工程重新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 2 年 9 月 19 日 9:00至202 2 年 9 月 21 日 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61/)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费用 300 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 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 .3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4 .4未在网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5 .1 金额:提交人民 币 3万 元 整,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5 .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或电子保函

5 .3交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 202 2 年 9 月 26 日 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 基本 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7.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注意事项:各投标人严格遵守当地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现场管理。

8.投标人应于2022年 9 月 29 日 9:3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 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

9.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网站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梅山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宁穿路 566号创意三场3号楼2楼

联 系 人:徐春杰、陆浩峰

电话: 0574-88950832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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