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深南中路统建商住楼丁栋5E房产 | 项目编号 | FCZZCQ2020120209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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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名称 | ** | 交易方式 | |
成交金额 | 251.456万元 | 成交日期 | 2021-01-29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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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深南中路统建商住楼丁栋5E房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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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属性(属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标的所在地区 | 福田区 |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 | 是 | 是否捆绑转让 | 否 |
转让说明事项 | 无 | ||
资产概况 | |||
重大事项披露 | 一、交易标的物为市场商品房,未抵押,未被法院查封,由委托方合法购买所得,产权清晰。 二、房地产按现状转让。由于委托方为企业,在办理过户交纳税费时需审批,因此可能造成过户时间延迟,委托方会及时向竞得人通报税费交纳进展情况,竞得人应理解配合。 三、交易标的物现处于出租状态,委托方已与中国爱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期自2019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委托方已于本次挂牌交易前一次性收取承租方中国爱地集团有限公司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全部房屋租金。竞得人需于成交后,在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委托方专项补偿款690000元,用于解除委托方与中国爱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委托方自收到专项补偿款后一个月内与中国爱地集团有限公司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附表: 序号标的物名称租约已付10年租金(元)使用年限 1统建商住楼丁栋5E出租状态69000050年 四、交易标的物成交的必要条件:1、竞得人同意向委托方一次性支付上述用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专项补偿款;2、与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签订《产权受让委托协议》。 五、交易标的物成交价(不包含上述用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专项补偿款)包含委托人应当交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人所欠地价款、土地使用费、委托人就本次挂牌交易应承担的交易税费、交付前该房产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物业管理费以及因委托人取得、使用和转让该交易标的物而应由委托人承担的一切费用。竞得人应交纳的交易税费在成交价款以外自行承担。 六、交易标的物的建筑面积及相关产权信息均以房地产权登记部门核发的《房地产证》记载内容进行披露,仅供参考。实际面积及相关产权信息以转移登记时房地产权登记部门最后核准为准。公告披露面积与核准面积如有出入,成交价款维持不变。 七、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转让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剩余价款及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要求的交易服务费支付至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 八、同意在联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0个工作日内,在转让方所提供的必要协助下办理完成本次标的房产过户变更手续;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未能在联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房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且经转让方书面催促后7日内仍无法办理的,转让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承诺按照《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成交价款50%的标准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受让方还应承担因此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并同意转让方收回标的房产,将扣除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的剩余价款(若有)退还给受让方; 九、同意联交所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交易款及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向联交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十、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十一、意向受让方自愿承担由于自身购房资格原因导致转让标的房产无法办理产权过户的风险和责任; 十二、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或在竞价程序中均不应价的;(3)被确定为受让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4)其它违反保证金扣除条款情形的。 十三、本次转让标的房产,由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转让方按转让合同约定办理房产移交手续,转让方负责清退租赁合同到期、终止或解除后仍占有场地的租户。转让标的在权属变更前的物业费、水电费等由转让方承担,权属变更后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十四、本次转让标的所带有的全部装修、装置、设施、设备、防水及管线(包含但不限于装修、装饰、电梯、电器、家具、厨具、洁具、灯饰、防水、管线及消防等)均不在保修范围内。 十五、标的房产,无停车位。意向受让方已知悉并接受该标的房产物业管理现状,不得以房产的物业管理现状向转让方主张权利。 十六、其它相关披露事项详见留存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 |
转让方名称 | 深圳市华盛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 转让方经济类型 |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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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机构(部门)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监管机构(部门)地区 | |
批准单位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复 |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爱地公司对外转让华垦大厦及建工大厦房产的批复》 | 批准日期 | 2019-05-22 |
交易方式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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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价格(万元) | 177.456 | 加价幅度(万元)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8 |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 2020-12-07 | 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 2021-01-04 |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 | 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 ||
限时报价期 | 秒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 会员机构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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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 会员经纪人 |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 | 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会员经纪人邮箱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
受让方名称 | ** | 交易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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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金额(万元) | 251.456 | 成交日期 | 2021-0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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