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西路1号四层北楼自编402
9975.00元/月/总面积
175 ㎡
2024-04-10
2025-12-31
办公
首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9975元,并从合同期第2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2%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2024-04-10至2024-04-23)
其他
广州市广百展贸股份有限公司
繁华商圈,名企入驻,交通便利,创业首选,可注册办公,电梯房
1.意向方必须为合法注册成立、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方不曾与广百展贸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发生违约纠纷情 况及于挂牌公告截止当日17:00前不存在欠费行为等不良信用记录,否则不符合本次挂牌报名资格。
二、其他费用:水、电费等其他费用由承租方自行向第三方管理处缴交。
1、意向方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将按照出租方提交的《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签署页》的合同版本签署。
2、承租方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出租方一次性缴纳最后一年租赁期的两个月租赁总收入作为履约保证金。出租方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经确认承租方无违约责任或已抵扣相应违约金、赔偿金后,在收回房屋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将余额无息退还承租方。承租方须向出租方一次性缴纳最后一年租赁期的半个月租赁总收入作为消防安全保证金。出租方(产权方)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经确认承租方无违约责任或已抵扣相应违约金、赔偿金后,在收回房屋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将余额无息退还承租方。在租赁合同期内,若发生安全消防事故1次将全部扣除消防安全保证金;若发现安全消防隐患不按时整改,出租方将对其进行整改,所发生费用由消防安全保证金扣除。
3、出租人按现状交付房屋,承租人不得转租
该物业按现状交付,我司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法律性质、主 体建筑、相关构建物、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 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交付和按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 施、设备和物品。承租方不得以物业面积误差、建筑物及设备设施老旧、产权 及历史保留建筑等现状问题为由,拒付费用、解除合同或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 利或索偿,否则承租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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