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3号银华大厦
9780.00元/月/总面积
173.35 ㎡
2024-04-10
2025-12-31
办公
首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9780元,并从第2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2%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2024-04-10至2024-04-23)
其他
广州市广百展贸股份有限公司
名企入驻,交通便利,创业首选,可注册办公,电梯房,产业园/创意园
1.意向方必须为合法注册成立、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方不曾与广百展贸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发生纠纷情况及过往租赁过程中不存在欠费行为等不良信用记录,否则不符合本次挂牌报名资格。
1.意向方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将按照出租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租赁合同》、《签署页(含责任书、承诺书、廉洁经营准则)》的合同版本签署。
2.承租方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出租方一次性缴纳最后一年租赁期的两个月租赁总收入作为履约保证金。出租方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经确认承租方无违约责任或已抵扣相应违约金、赔偿金后,在收回房屋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将余额无息退还承租方。
3.出租人按现状交付房屋,承租人不得转租。
4.物业水电费按供电局及供水部门收费标准收取(由银华大厦管理处代为收取)。
5.管理费由租户自行向银华大厦管理处缴交,现收费标准为5元/平方米(以银华大厦收费标准为准)。
1.该物业按现状交付,我司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法律性质、主体建筑、相关构建物、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交付和按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承租方不得以物业面积误差、建筑物及设备设施老旧、产权及历史保留建筑等现状问题为由,拒付费用、解除合同或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或索偿,否则承租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新港西路3号二十六层2601-02、2603-04为连通状态,承租人需按建筑标准自行间隔,确保其他办公室正常独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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