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格预审不通过单位名单 |
| 项目编号: ZX07202511140101- |
| 项目名称: 洪楼片区智慧停车场项目招商展示中心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1标段 |
| 洪楼片区智慧停车场项目招商展示中心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二、资格预审申请人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工程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2022年至2024年)的财务状况表,企业成立年限不足3年的,则提供从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4、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20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14日止(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装修面积1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装修装饰施工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数据为准,申请人应当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查询路径及查询截图,并对真实性承诺负责。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数据不完整,可补充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补充资料须与平台数据保持一致,确保真实有效】; 注:提供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合同中需能够体现符合业绩金额或面积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内容。如合同中不能够体现符合业绩金额或面积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内容,还须提供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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